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
问题解答(一)
1、问:基层事业单位需要填报哪些表?
答:基层事业单位分为有车辆单位和无车辆单位两种。有车辆单位清查后需要填写表1、表2和表3,然后连同电子版报送主管部门;无车辆单位只需填写表1,然后连同电子版报送主管部门。
2、问:主管部门需要填报哪些表?
答:主管部门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两种。如果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,需要对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表3,用表4进行汇总,然后将表4和明细表连同电子版报送财政局;如果主管部门是行政单位,只需用表4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表3进行汇,然后将表4和明细表连同电子版报送财政局。
3、问:车辆既有在行政单位使用也有在事业单位使用的需要填报哪些表?
答:主要根据车辆的“户口”确定,如果车辆入户在某个事业单位,就由某个事业单位填报;如果入户在行政单位,就不需要填报。
4、问:县、市、区财政局需要填报哪些表?
答:县、市、区财政局需要用表5对本县市区各部门报送的清查表4进行汇总,然后将汇总表5和清查工作总结,连同电子版(包括明细和汇总)报送市财政局。
阜阳市财政局
2012年9月13日